首页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English
化研简介
简介
历史沿革
组织结构
企业文化
荣誉录
联系方法
科研机构
农药研究所
染料研究所
设计工程中心
安全评价中心
科技产业
试验厂
新纪公司
博美达公司
产品
农药
机械、仪表
计算机测色配色
人力资源
研究生部简介
导师简介
学会与信息
《农药》
染料与染色
农药学会
图书馆
期刊检索
科研成果
专利目录
档案检索
图书检索
试验厂
简介
产品
首页
化研简介
科研机构
科技产业
产品
人力资源
学会与信息
图书馆
试验厂
保密工作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吗?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的错误的。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辽沈东路8号 邮编:110021
COPYRIGHT(C)2002-2008 技术支持:沈阳化工研究院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