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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的原则和程序是什么?
  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要从国家整体利益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实际出发,权衡利弊,遵循合理、合法、适度的原则,作到既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顺利进行。

  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保密工作的基本程序是:第一,根据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实际需要,确定提供资料的范围;第二,对已确定需要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审查;第三,经审查属于国家秘密的资料,其中能做技术处理且经技术处理后能够符合对外经济合作项目需要的,应做技术处理(包括文字、图表、数据等);第四,提供国家秘密资料,须经有审批权的机关、单位批准;第五,经批准提供国家秘密资料,应当以一定的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合同、协议、备忘录等)。

  对外提供资料工作中需要送审、报批、审批或者协调确定的事项,项目主办单位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保密工作部门应及时办理。严禁个人或以个人名义对外提供国家秘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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