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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公示

采购信息公示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物所玻璃温室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0-04-21     来源:工程管理部

竞争性谈判编号:SYYCG-2020J002

竞争性谈判时间:2020-5-12

竞争性谈判内容: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生物所玻璃温室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承包商参加谈判。

1.本项目采购内容:新建玻璃温室700m2,彩钢房200m2,以及配套的土建、电气、上下水等工程,工程内容包括设计与施工。

2.承包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满足采购项目产品要求;

(2)具有玻璃温室建设营业范围,或钢结构幕墙施工资质,承包商投标时可报初步设计方案,最终的中标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

(3)承包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承包商向采购人报名后获取谈判文件;

(5)承包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承包商在应答文件中应提供近3年(2013~2015年)业绩证明。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

(3)文件获取联系人:刘向东、刘旸

(4)联系电话:024-85869048

(5)文件售价:免费。

4.《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8:30时

5.《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沈阳化工研究院第五会议室

6.本次谈判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被邀请且获取了谈判文件的承包商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由采购人相关部门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承包商方有资格参与采购人组织的竞争性谈判。

步骤二:所有被邀请且获取了谈判文件的承包商应于2020年5月12日北京时间8:30时之前将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到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沈阳化工研究院第五会议室,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指定区域内等候澄清及谈判。由谈判小组对承包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审核。

步骤三:根据各承包商《投标文件》内容,谈判小组将以本谈判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投标文件》审核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以及价格进行单独谈判。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投标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四:经谈判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人通知的承包商应于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按谈判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内容等将最终报价密封递交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

7.评定成交标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成交供应商。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