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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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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安评中心玻璃温室设计与施工 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3-09-06     来源: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安评中心玻璃温室设计与施工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9-6

竞争性谈判编号:SYYCG-2023J001

竞争性谈判时间:2023-9-13

竞争性谈判内容: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安评中心玻璃温室设计与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承包商参加谈判。

1.本项目采购内容:

安评中心玻璃温室的设计与施工,包括:钢结构玻璃温室及过廊,建筑约200m2,配套安装电气、上水、送排风等,试验设施采购,以及建筑物的设计。同时包括平房(人工气候室)改造。

2.承包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满足采购项目产品要求;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安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建筑物及相应设施的设计,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完成;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承包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5)承包商向采购人报名后获取谈判文件;

(6)承包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承包商在应答文件中应提供近3年(2020~2022年)业绩证明。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2)获取地点: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

(3)文件获取联系人:刘向东、刘旸

(4)联系电话:024-85869298

(5)文件售价:免费。

4.《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

5.《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沈阳化工研究院第六会议室

6.本次谈判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被邀请且获取了谈判文件的承包商应于2023年9月8日前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由采购人相关部门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承包商方有资格参与采购人组织的竞争性谈判。

步骤二:所有被邀请且获取了谈判文件的承包商应于2023年9月13日北京时间9:00时之前将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到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沈阳化工研究院第六会议室,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指定区域内等候澄清及谈判。由谈判小组对承包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审核。

步骤三:根据各承包商《投标文件》内容,谈判小组将以本谈判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投标文件》审核的承包商就技术需求以及价格进行单独谈判。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承包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投标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四:经谈判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人通知的承包商应于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按谈判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内容等将最终报价密封递交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

7.评定成交标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成交供应商。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