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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院部署启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
| 时间:2026-03-04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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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沈阳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部署启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国务院国资委、中国中化党组有关会议精神。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沈阳院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成员,各科研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院党委书记、院长胥维昌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学习教育是筑牢政治忠诚、践行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国之大者”、推动国资央企向新向优高质量发展的必须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院党委部署要求,高标准完成学习教育各项重点工作。全体党员,尤其是各级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学习研讨要深、查摆问题要准、集中整治要实、建章立制要严、开门教育要宽,以自我革命的标准和严实有力的举措,统筹抓好学习教育和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确保学习教育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扛牢政治责任,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将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将学习教育与忠实履行中国中化党组赋予沈阳院的职责使命结合起来,与制定完善“十五五”发展规划、实现沈阳院“十五五”良好开局起步结合起来,与推进重点议题、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以推动向新向优高质量发展的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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