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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 时间:2013-04-07 来源:国资委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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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央企业: 近期,中央企业连续发生多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西藏墨竹工卡县山体滑坡特别重大自然灾害,造成有关单位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3〕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将“要安全的效益,不要带血的利润”的理念贯彻到生产经营全过程,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督促各部门、各企业建立健全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保障责任体系的无缝链接和有效运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资委令第24号),将禁令作为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必须遵守的红线,对违反禁令的企业和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决不姑息。 二、突出重点,提高各类事故的防范应对能力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加强各类灾害的防范。 (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立即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中央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以“落实责任、查找隐患、遏制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一是要突出重点。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突出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针对近期多发的塌方、中毒等事故类型,集中力量,查细查实。二是要强化源头控制。要加强对勘探、设计、技术方案、供应商和分包商的资质、原材料检测、验收、产品出厂检验、日常维护等重要管理环节的检查,决不放过任何漏洞和隐患,要从制度、流程、执行等方面层层把关,加强安全生产的源头控制。三是要抓好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切实制定好整改方案,落实资金,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充分借助专家的力量,认真进行整改,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和消除。 各中央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各级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中要严格认真,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并组织专家队伍,实行交叉检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各中央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总结,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国资委。 |